申请加入本会,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自愿加入本会;
(二)承认本会章程;
(三) 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事业,在应急与安全生产管理、服务等领域 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 个人会员: 具有相当工程师、讲师以上中级技术职称及相当水平,
热心和支持协会工作,现正从事安全生产组织管理、技术管理工作;
(五) 单位会员:具有相当经济规模、与应急、安全生产工作密切,愿 意参加本会活动、支持本会工作的企、事业单位。
第十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审核同意, 并发给同意吸收入会的有关证书。
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 查阅本会章程、规章制度、会员名册、理事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 议决议、会议纪要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
(五)提案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六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第十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七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向本会递交书面函件, 并交回会员有关证书。
会员担任理事、监事、负责人等职务的,应按本章程有关规定辞去职务后申请退会。
会员如在两年内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经理事会确认, 视为自动退会。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。会员资格被取消,会员担任的相应职 务也一并终止。
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本会章程的,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者表决通过,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公示。
会员如对理事会取消会员资格决定不服,可提出申诉, 由理事会作出答复,必要时提交会员大会审议后答复。
第十七条 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和会员诚信档案,并根据变化情况 及时调整。